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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人民日報2022-3-25訊)不久前,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巡查時,發現一雞蛋倉庫內存在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。執法人員對問題雞蛋進行了封存、暫扣,及時果斷阻止了問題雞蛋流入市場。
我國食品安全法明文禁止生產經營“標注虛假生產日期、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”。近年來,類似事件時有發生,需要有關部門加大治理力度。在日常監管工作中,食品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,善用技術手段,及時發現違法行為,擰緊食品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全過程的“安全閥”,讓問題產品無處藏身。在處理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時,必須依法從嚴打擊,提高涉事企業的違法成本,形成震懾效應,讓食品生產企業敬畏食品安全高壓線。
食品安全既是法律和制度設置的紅線、底線,也是相關企業的生命線。企業要想謀求長遠發展,就必須切實擔負起應有責任,把好食品安全的各個環節。從監管、生產的各環節加強綜合治理,才能讓消費者買得放心、吃得安全,守護好消費者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清除虛假宣傳陷阱
通過廣告語和包裝暗示堿性水對腫瘤、痛風等疾病有治療作用;用缺乏科學依據的“酸堿體質論”編織養生騙局,將并無特殊功效的飲用水包裝為“治病良方”……這段時間,堿性水“騙局”引起眾多消費者不滿。
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:“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質量、銷售狀況、用戶評價、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,欺騙、誤導消費者。”依靠虛假宣傳制造消費陷阱,不僅涉嫌欺詐,還誤導了消費者的健康觀念,構成了對群眾知情權和健康權的危害。商家追求商業利益無可厚非,但絕不能以損害消費者權益為手段,否則只會嚴重損耗品牌信譽,最終難逃法律制裁。
當前,一些虛假宣傳發展出更具迷惑性的新形式。對此,有關部門必須采取針對性舉措,早發現、早曝光、早打擊,維護好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。同時,消費者也應保持理智、擦亮眼睛,避免掉入虛假宣傳陷阱。從監管和消費兩端共同發力,才能徹底鏟除滋生虛假宣傳的土壤。
【來源:人民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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